(本报美里15日讯)美里兴安会馆候任理事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原任理事会据该会章程7.2.1(b) 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美里兴安会馆第21届(2022-2024年)理事会候任会长李明森率理事,今日下午于贝园酒店咖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候任秘书陈庆忠表示, 他们根据以下通告里的目的及理由,召开本会的特别会员大会。
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目的:
1. 本会召开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的最后日期是在2022年6月30日,之后延后至2022年9月30日。如在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没有召开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或特别会员大会将违反本会的章程。
2. 在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或特别会员大会上接纳由选举委员会主席呈交的报告及接纳新当选的27名大会理事并确保2019-2021年度大会理事(2019-2021年度大会理事已在2021年12月31日任期结束)移交他们的职责予2022-2024年的新届大会理事。
3. 由会员大会赋予会员们在会馆里即得最高的权力,会员们应该尽快的被召集以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所提出的决议以最终解决目前会馆里有关2022-2024新届理事的纠纷。
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理由
1. 2019年至2021年大会理事的任期已在2021年12月31日届满。新当选2022-2024年度的大会理事应该尽快在会员大会上被接纳,而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必须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召开,也不应该再拖延开会的日期。
2. 2019-2021的本会会长及部分理事采取了多项的行动以阻止和延迟新当选的2022 – 2024年度的大会理事接任他们的职务。当中的行动包括了以声称的5项毫无根据的理由,不合法的在8月25日解除陈锦鸿乡长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及主席一职。
3. 就选举委员会而言,除了以本会会员的整体利益之外,并没有存在任何个人议程。陈锦鸿乡长身为选举委员会主席,在进行选举的过程当中,并没有得到个人利益或好处。他不只根据暂代会长(2019-2021的本会会长)的指示行事,也符合章程行事。而暂代会长则在2022年8月24日提名日过后改变主意,以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理由,要求陈锦鸿乡长取消2022-2024大会理事的提名日及选举。但他自己也被提名成为47名候选提名人的之中一人。
4. 选举委员会尽责的执行了2022-2024大会理事选举工作。该选委会也呈上了选举报告及新当选2022-2024大会理事的名单予暂代会长以便新当选2022-2024大会理事能在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举办的3年一度会员大会被接纳。
5. 在2022年8月31日,其中一位提名人发布了一则新闻有关他已被暂代会长及2019-2021年大会理事委任成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有关的新闻发布里,他宣布了有关在2022年8月28日举行的2022-2024大会理事初选是违反章程的选举。
6. 由于有部分大会理事没有接获通知出席8月25日的大会理事会议,于是多次的要求2019-2021的大会秘书,给与8月25日的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厘清有关本会选举委员会主席陈锦鸿乡长被解职一事的表决会议。但到目前为止2019-2021的本会会长及秘书对此重要要求没有任何回应,会员们也对此大会会议在选举期间召开,表达强烈的疑问。
7. 会员们于9月12日发动了以请愿书的方式,收集了一共234名本会合格会员的签名支持,要求2019-2021的大会会长及三位副会长,须依据章程及社团注册局的指示,在9月30日或之前召开会员大会。在这234名合格会员里包括了本会的创会会长,多位名誉会长及顾问,本会的元老乡长及所有关心会馆的会员们,要求召开会员大会,但会员们的诉求到目前为止2019-2021的本会会长及秘书对此重要要求也没有任何回应。
8. 基于以上的事件及我们的诉求在无数次的被默视及没有任何回复之下,我们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以通过以下决议:
8a. 议决接纳由陈锦鸿乡长所主持的选举委员会报告及在2022年8月28日举行的 2022-2024大会理事选举成绩。
8b. 根据本会章程第7.1.1(c)项,接纳2022-2024大会理事的27位候选人的中选名单。
8c. 其他事项。
9. 为了避免任何不满的一方进行操纵或不合法的手段获得选票,所有欲执行他们本身投票权力的会员必须亲自出席投票,而不能委派代理人代为投票。本会章程没有赋予可以委任代理人投票的权力。再加上过往会馆的投票都没有委任代理人投票的先例。
根据章程,2019-2021大会理事是由足够的时间在9月30日之前,在不违反章程及社团注册局的指示下,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因此,他们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再次延迟原本就应该在今年6月30日前召开的会员大会。
他们以上的信件,都有发出附件(cc)予古晋及美里的社团注册局(R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