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2日讯)本地男子被控7项偷窃的罪名,被判入狱5年及6个月。
被告阿迪苏吉里(47岁),被告的绰号是‘Simin’,从1999年开始作案。
据案情指称,被告于8月11日傍晚6点9分,被告路过斯市的一个报刊书店时,迅速拿起一个忙碌店员的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提款卡和现款 20 元。
被告的行为被该商店的闭路电视拍摄到。
被告于8月12日下午1点 40分再次偷窃,当时被告注意到一辆没上锁的的汽车,被告偷了一个手提包,内有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提款卡和现款10元。
被告于8月15日上午11时55分,被告在一间商店偷走了一个皮包,内有两张身份证、一张银行提款卡、一张驾驶执照、一部手机、一间员工宿舍门卡,马币150元和汶币50元。
被告于8月16日中午12时11分,被告斯市一条路旁,看到有人下车前往其中一家商店,被告迅速直奔车子,偷走了一个皮包,里面装着一部手机、一条金项链和一副车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