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1日讯)财政经济及策划局对2间违反第142章《价格控制法》超市开出罚单,2间超市各分别被罚款汶币5百元。
当局是通过事务部进行的日常执法中发现两个营业场所销售超过为受控商品设定的最高价格,分别是Al Noor百货公司及ABV企业。
当局提醒商家需要遵守第142章《价格控制法》的立法和
根据它的规定,并始终实践商业合理和道德的,以帮助国家发展可持续的商业环境。
当局呼吁民众如发现不当商业行为提出正式投诉,并呈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付款收据和照片证据。也可以通过 Talian Darussalam 123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