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4日讯)劳工局执法人员于8月1日至27日巡查了89间公司119个外籍员工宿舍。
该行动旨在执行2009年雇佣令的规则和条例,并确保雇主按照2009年外国工人执照和雇佣令的要求照顾工人福利,特别是确保他们的住宿。
巡查亦旨在确保雇员宿舍符合劳工局所发出的房屋指引最低标准。
其中有2家公司被指示将其员工转移到符合最低居住标准的地方,特别是具有可容纳授权地点员工数量的房间。
未能遵守2009年雇佣令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的雇主,可能会面临第一次违规 罚款汶币600元,第二次违规罚款汶币900元,而随后的违规将会受到起诉。
如果罪名成立,违规者将面临不超过罚款汶币3000元、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