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7日讯)从今年7月至8月中旬,财政与经济部属下经济规划和统计局因违反《价格管制法》第142章有9家商业场所被发出警告及7家被开出罚单总额为汶币4千100元。
消费者事务局在全国县区展开例常行行检查中发现了这些违法行为,并开出警告和罚单。
当局指出,一些场所被发现销售高于经济规划和统计局所设定的最高价格产品,显示价格标签混乱,与支付柜台系统中的价格不一致。
当局建议企业遵守《价格管制法》第142章,并通过确保价格管制商品的销售不超过批准的最高价格,以及商品价格在场所清楚显示来保持透明和道德。
此外,当局也建议购物者使用权利,举报零售商之间的任何误导、不道德和不当行为,他们可以透过PenggunaBijak应用程序比较价格。
如需投诉,请通过Darussalam Line 123、PenggunaBijak应用程序或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联系DEPS,并提供收据和照片等文件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