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5日讯)经济策划和统计局在今年7月及8月共发出19张罚单予违反《价格控制法》的商家,罚款总额为4100元。
该局执法官员到国内各县区的商业中心、杂货店进行检查行动,违反的商家罚款介于500元至700元。
该局提醒商家始终遵守价格控制法第 142 章及相关条例,并进一步实践道德商业惯例,包括确保展示正确和清晰的价格标签,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该局鼓励公众下载和使用Smart User手机应用程序,以获取某些基本商品的最新价格等信息,并通过官方渠道联系经济与财政部,对任何不当商业行为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 Talian Darussalam 123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 该局。
该局建议任何投诉均须附有证明文件,例如付款收据和照片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