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里亚24日讯)马诗市政局执法单位于日前根据2021年《综合犯罪法》第12 (1) (f) (ii) 章,将1名男子开罚单,男子被处罚款5百元。肇事者被发现擅自在公共场所留下和堆放建筑材料。这种行为污染了该地区环境。
当局提醒民众,根据《2021年综合罪行法令》,个别罪行的罚款可被处以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而公司罚款可被处以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
上述个人罪犯有7天的时间支付罚款。如果他失败了,将面对不少于2000 元且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并且对于第二次或随后的犯罪,可能会被处以不少于 1万元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为确保执行2021年《综合罪行法》,当局始终进行监督行动,即在公共场所和禁止乱扔垃圾的区域进行巡逻。此外,监测车间、制造、畜牧业和建筑活动,使其符合现有法规。
就此,执法组建议马来奕区的居民要有一种关心环境清洁和日常生活的态度。在政府规定的专门场所处理垃圾,不要以排水沟、江河湖泊作为处置场所。
当局欢迎公众通过电话号码 334335/6/7 分机:1153 或手机号码 8711316 提供有关任何乱扔垃圾信息。
47岁本地公民涉卖烟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