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呼吁政府禁止体罚,基于国际人权原则,应当废除所有允许实施体罚的国内法律。
SUHAKAM主席拿督拉末莫哈末周二(23日)发文告,对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的立场表示支持,即鞭刑是过度的惩罚。
SUHAKAM也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署研究替代刑罚。
“SUHAKAM已采取各种行动,提倡消除体罚及所有其他过度的惩罚。”
文告也呼吁政府,作为承担责任者,确保禁止在我国实施酷刑,并建议政府制定一项全面的防止酷刑行动。
文告指出,在防止酷刑行动中,政府应该考虑到3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包括禁止酷刑的法律框架、有效执行的法律框架,以及监督有关法律执行情况的机制。
“SUHAKAM重申,坚决致力于打击酷刑,并持续呼吁(大马政府)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UNCAT)及其任择议定书,以及禁止《联邦宪法》第5条文和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所载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