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7日讯)斯市高等法院在本周一驳回了1名吸毒者对其“过度”判处四年零三个月监禁的上诉。
被告于2021年8月4日在马来奕班旦C国家房屋计划否认了服用甲基苯丙胺的指控,但后来在审判前改变了认罪并被判刑。
被告在高等法院的申请中强调,判刑裁判官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上一次被定罪是在17年前。他还列举了他被监禁给家人带来的困难。
首席大法官翻阅了被告的背景,却发现他有11项可追溯到1994年的吸毒定罪,最近一次是在2003年,他已服刑了四年。
首席大法官认为,地方法官必须至少判处三年监禁,以反映他的记录。
首席大法官说,他最后一次定罪和最新案件之间的间隔不能证明缓刑令是正当的。
法院进一步考虑了被告于2003年被判处四年监禁的事实。
法院还注意到,被告要求对最新案件进行审判。
法院确定,这两项调查结果都赋予治安法官略高于最低刑罚的权利。
首席大法官说,“虽然法院对他们(家人)表示同情,但根据法律规定,这不能成为影响适当判决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