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4日讯)反毒局展开一项称为玛丽珍的扫荡大麻行动 (MJ),在本月上旬两周内展开的突击检查中,共有 18人,包括13名男性和5名女性,年龄在18至53岁之间的本地人被逮捕。
上述扫荡行动是在甘榜玛达玛达K的几处住宅进行的;甘榜兰巴克基里;甘榜邦初门姑包;甘榜丹那占布;甘榜林巴;甘榜双溪勿刹;和甘榜门迪里。
当局的情报发现,该组织正在积极分销大麻,并被确定为将大麻带入该国以供应当地市场的主谋之一,该市场针对的是年轻人。
仅今年,截至6月,当局逮捕了151人,其中包括15 至35岁的年轻人。
这个比率非常令人担忧。
当局总共缉获了867.42 克大麻;口香糖被认为含有重 7.13克的Cannabis Edibles大麻; 14颗被认为是迷魂药的药丸;被认为是药品销售收入的现金为 汶币8千634元;吸毒用具;怀疑用于药品销售的数字称重设备;以及据信用于毒品交易的三辆汽车和几部手机。
同时当局还查获了海关违禁物品,即几箱香烟和酒,并移交给关税局作进一步调查。
当局根据以下罪行调查所有逮捕事件,即《药物滥用法》第 27 章第 3A 条,即持有受管制药物以进行分发的罪行;第 6 (a) 条,即持有受管制药物罪;第 6 (b) 条,即消费受管制药物罪;第7条,即持有用于消费受管制药物的器具的罪行;第10条,即教唆犯第27章下的罪行;以及2012年刑事收益追回令第3条,即洗钱罪。
当局提醒民众,汶莱仍然禁止大麻,根据《药物滥用法》第 27 章,拥有、吸烟、食用、种植大麻树是犯罪行为。
根据汶莱的法律,任何被发现在国外服用受管制药物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以被起诉,因为无论该药物是在哪里服用的,犯罪行为都是在该国实施的。
如果因服用“A”类受管制药物而被定罪,可处以最高 10年的监禁或2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此,建议打算前往其他国家从事任何业务(包括旅行)的该国公民和居民对此事保持敏感和警惕。
当局将始终监控该国的毒品情况,将对那些希望在该国建立自己的贩毒集团采取严格和不妥协的行动,对非法毒品采取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