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苗技术工作委员会建议,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5至11岁和12至17岁的人士,应该施打第3剂冠病疫苗。
卫生部长凯里指出,截至6月28日,已有93.5%的青少年群体完成了两剂冠病疫苗接种。
然而,他表示,国外的研究发现,青少年在完成两剂疫苗的5至10个月后,疫苗功效会下降42%至73%。
因此,他说,经过冠病疫苗技术工作委员会商讨后,建议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5至11岁和12至17岁的人士施打第3剂冠病疫苗。
凯里指出,卫生部已经在今年4月14日宣布,为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12岁以上人士,施打冠病疫苗加强剂。
他补充,由于考虑到目前高风险群体青年的疫苗有效性,冠病疫苗技术工作委员会建议,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12至17岁人士所接种的加强针,被重新定义为第三剂,并成为初阶疫苗的最后一剂。
“只有完成3剂疫苗接种,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12岁以上人士,才能够接种第1剂冠病加强剂。这是为了为冠病高风险青少年群体提供最佳的保护。”
另一方面,凯里指出,卫生部也开放让康希诺冠病疫苗做为混打加强针。
这意味着,若第1剂和第2剂疫苗不是施打康希诺的人士,也可以在加强剂中施打康希诺疫苗。
他表示,为儿童及青少年施打第3剂疫苗及加强剂的程序,将在近期内做出公布。
他促请所有符合资格的人士,接种疫苗以便我国的人口可以得到最佳的保护。
冠病疫苗接种指南:
1. 为5岁至11岁高风险群体提供第3剂疫苗,符合条件者如下:
a. 被政府及私人医生证实免疫功能低下的5至11岁人士;
b. 至少在接种第2剂疫苗后的8个星期。
2. 为12至17岁高风险群体提供第3剂疫苗,符合条件者如下:
a. 被政府及私人医生证实免疫功能低下的12至17岁人士;
b. 施打第2剂疫苗后的至少28天。
3. 为已经完成3剂疫苗接种的12至17岁高风险群体,施打第1剂加强剂:
a. 被政府及私人医生证实免疫功能低下的12至17岁人士;
b. 在施打第3剂疫苗后的至少3个月后。
4. 为18至59岁及前线医护人员施打第2剂加强剂,符合条件者如下:
a. 18岁至59岁感染冠病后可能的重症的高风险群;
b. 前线医护人员如医生、护士等;
c. 在施打第1剂加强剂的6个月后,与医生讨论后可接种。
5. 扩大康希诺疫苗成为混打加强剂,符合条件者:
a. 18岁以上已经接种康希诺及科兴以外的初始疫苗(Vaksin primary series);
b. 在施打第2剂疫苗后的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