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4日讯)汶莱伊斯兰金融资产自成立以来占总市场50%份额以上,其中汶莱的伊斯兰金融生态系统包括伊斯兰银行、回教保险运营商、伊斯兰金融公司、伊斯兰投资交易商和其他伊斯兰辅助服务。
2018年,汶莱中央银行发布了关于伊斯兰教法治理框架的通知和指导方针,要求汶莱中的所有伊斯兰金融机构建立自己的伊斯兰教法治理框架,从而改善其监管框架,使汶莱成为伊斯兰的国际金融枢纽。
财政与经济部副部长拿督Haji Ahmaddin也是汶莱中央银行主席,他在2022年伊斯兰教法咨询视频会议(SAC)期间发表演讲。
他补充说,伊斯兰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并以该框架的精神,董事会、伊斯兰教法咨询机构以及管理层可以在其中履行职责,以确保其业务遵守伊斯兰教法。
他说,该机构采取的其他举措包括通过专业知识和知识共享来提高人力资源在伊斯兰教法研究、伊斯兰教法风险管理和内部伊斯兰教法审计方面的能力。
他称,该框架的实施还将保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权利,并确保公众和投资者对伊斯兰金融体系的信心。
他说,在履行汶莱中央银行作为监管机构的职责时,该行还要求伊斯兰金融机构报告任何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事件并纠正这些事件。
他还谈到了汶莱银行在确保强大的监管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正如2020年伊斯兰金融指标报告(IFDI)报告中所报告的那样,该报告进行了以现有伊斯兰教法的规则的评估和治理。
他还鼓励中央银行继续制定与国际最佳实践相媲美的标准,以进一步加强汶莱的伊斯兰金融生态系统。
该会议是为支持由主要资源与旅游部举办的2022年汶莱年中会议和展示会,主题是“伊斯兰教法治理框架:质量与合规性”。
此外,会议也是伊斯兰教法领域的专家、监管机构、学者、顾问和学者就伊斯兰金融业的伊斯兰教法治理进行交流,并分享伊斯兰金融中心的意见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