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过膝长裙,却不获进入联邦政府大厦(Wisma Persekutuan),保安人员甚至形容其穿着“刺眼和不雅”。
律师诺曼费南德兹指其妻子莱妮(43岁)昨日下午1时,欲到该大厦的食堂用餐,却遭到保安人员的阻档。
“我的妻子穿一件长袖连衣裙,到膝盖以下约7公分,并穿闭趾鞋,惟男保案人员仍然指责她的穿着刺眼和不雅(menjolok mata dan tidak sopan)。”
该名保安坚持非穆斯林应穿至脚踝的衣服或穿裤子,但对诺曼夫妻两人而言,这很奇怪,更何况他的工作是保安,而不是评估人们的衣着。
诺曼在接受《星报》的访问时称,他认为对方将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价值观强加于他人之上,以决定其他应该或不应该穿什么。
他指其妻子在该大厦的食堂用餐多年,从来没有遇到类似的问题。
诺曼与妻子撂下一句“会跟其上司投诉”,即不顾阻扰,照样跨过相关的保安岗哨,一个多小时后,并没有保安人员再跟他们接触。
“我们了解访者在访问政府大楼时,必须穿着得体,但是只要不是太暴露的太阳裙或短裤,保安人员不应再坚持他们的‘适当着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