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放开3孩政策后,广东省推出新规,再生育不需要审批,只要完成行政登记即可。
5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确定“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
这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新管理办法还取消了审批规定。此前在3孩政策实施前,符合原《广东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民众,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
新规实施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且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不限是否具有广东当地户籍,均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广东省官网资料显示,2016年实施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再生育者必须“先审批再怀孕”,2021年则更新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管理办法》,规定拟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经审批后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