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残障自立协会会长兼创办人谢秀贞强调,电动轮椅是障友的一双脚,障友们也不愿意把电动轮椅开上马路,但碍于我国的无障碍措施及人行道的设计限制,他们也只能冒着生命危险在马路上“行走”!
她说,我国有很多地区的公路并没设人行道,在马路上若没有人行道,一般人也是靠路边行走,障友的轮椅也一样,顺着路边“行走。
“我们也是用脚走的,只是我们的‘脚’是电动轮椅,这与健全的人走在马路上是一样的。”
她今日(28日)针对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昨日发布的文告,指障友/健康欠佳的人士,可以在路上的步道(必须在使用行动辅助工具下)过马路,作出上述回应。
谢秀贞说,每天一离开家门,他们就必须坐者轮椅在马路上“行走”,去商店买东西吃、去巴刹、去公园或上班,都必须“走”在马路上。
“就算一些人行道在开端处有斜坡可以让我们走,但是尾端却没有斜坡!这样的人行道,我们也不能用。”
她举例,一些人行道的斜坡斜度很高,根本上不去,而且有些地点还有两三寸高度的小阶梯,轮椅根本上不去!
“就算有人行道,也不方便轮椅‘走’上人行道,我们被逼‘走’在马路上。”
“没有人愿意走在马路上,包括我们残疾人士。我们也是被迫的,有谁愿意拿自己的声明来开玩笑!”
她表示,魏家祥在文告中说,轮椅与巴士走在马路上很危险;她强调他们也知道,但无奈与人行道的涉及不完善,障友也只能无奈走在马路上。
“健全的人走在马路上也会被车撞,一样危险;如果不让电动轮椅在马路上‘走’,那么也应该禁止人在马路上走。因为所有人走在马路上,都有机会被车撞。”
她表示,自己在残障领域发声了30多年,从来没听到电动轮椅被车撞,就算有发生意外也是因为撞到路洞跌倒,而没有涉及其他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