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呈的延长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动议未能在下议院通过,料也无法在今年接下来的议会上提呈,而须延至明年。
大马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联席主席邱进福(Andrew Khoo)对《星报》说明,这是由于议会常规第36(3)规定,已议决的事项不能在同一季的会议内再呈下议院重作议定。
“除非有实质性的撤销动议。所以他们可以在明年再试一次。”
“但是,到了明年,5年的有效期就过了。”
在该法令第4(5)条文下未审先扣最多28天的5年有效期,将于今年7月31日结束。
第14届第5季国会下议院会议共分为3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今年2月28日开始至3月24日结束,为期16天。
第二次会议将于7月18日至8月4日举行,为期12天;第三次会议将于10月26日至12月15日举行,为期31天。
与此同时,邱进福表示,当该法令于2012年修正时,律师公会便曾表态应缩短28天的拘留期。
“因此,这个过时的条文变成每5年审核一次。而理想的情况下是将之撤销。但政府很有意愿将其维持在28天。”
未审先扣的最长28天拘留期限规定必须每5年延长一次,此条文最后一次延长5年是在201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