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卫生局局长拿督陈丽敏表示,霹州卫生局从3月15日至17日,在近打县内共开出46张违反《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的罚单,总额达4万6000令吉。
她周四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所开出的罚单包括在公共场合没有戴上口罩和没有扫描MySejahtera。
她透露,该局调查与法规组联合近打县卫生局于3月15日至17日也展开了《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和《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的执法行动。
“在《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下发出了195张总额4万9750令吉的罚单,所违反的条例包括在禁烟区抽烟和店主没有展示禁烟标示。”
她说,食肆店主必须在店内张贴禁烟标示,而且在发现违令的客人应该给予劝告,当然对方接受与否,则另当别论。
另外,她表示,该局也在《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下也开出74张总额7550令吉的罚单,违反的条例包括服装不符合条规和食物卫生处理不当。
她指出,卫生局官员不但会继续进行防疫标准作业程序方面的监督和执法行动,也将持续进行其他相关方面的执法行动,包括烟草和食物卫生管控。
“上述执法行动是由54名来自霹雳州各县的卫生局执法官员和4名警员联合展开,共检查了共536所商店。”
与此同时,陈丽敏表示,我国将于4月1日进入过渡至地方流行病阶段,防疫上更需要的是社区和个人履行卫生责任,严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而该局将会持续进行监督和执法行动。
她也促民众在过渡至地方流行病阶段履行“TRIIS”措施,既筛检(Test)、若确诊应向当局报告(Report)、隔离(Isolate)、通知自己的密接者(Inform)和接受治疗(Sick Tre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