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及高庭裁决,即父亲单方面为5名孩子改教无效。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周三通过视讯审理雪州宗教理事会(MAIS)主席及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新教徒注册处的上诉申请时,做出这项裁决。
东姑麦润重申,由于2018年印裔妇女英迪拉的3名子女改教案已经解决,因此上诉庭和莎阿南高庭的裁决是正确的,因此驳回此案的申请。
“(上诉)申请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
“(主要课题)已由本(联邦)法院经过英迪拉案解决。”
她也谕令申请方,即雪州宗教理事会主席及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新教徒注册处,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予第一答辩方,即王女士。
此案另外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斯里哈斯娜。
雪州宗教理事会主席和雪州改教注册局的代表律师为哈聂夫;而答辩人代表律师为杜力钦(音译);另一答辩方为联邦政府,由高级联邦律师玛兹力法代表出庭。
此案的答辩人是32岁的非穆斯林母亲王女士,她援引联邦法院针对英迪拉案的标杆裁决,成功推翻丈夫于2018年11月,单方面为5名孩子改教的做法。
她表示,孩子的改教不合法,因为她不曾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