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3日讯)经苏丹陛下同意,继根据首相署在11月29日发出文告关于延长暂停跨境活动的时间,从12月16日至31日,暂停跨境活动时间延长16天。
1.1)外国人通过陆路和海港入境,包括过境通过汶莱,入境和过境旅行除外已获得汶莱政府的批准;
a.只有获得汶莱政府发出的过境许可证的过境车辆才能考虑通过汶莱入境和过境,前提是旅行者已获得当地政府的旅行认可,并受现有入境条件和程序的约束。
(i)用于政府公务旅行;
(ii)需上学的学生;
(iii)紧急服务(如救护车、警察和军队);
(iv)已接种疫苗的外国注册运输经营者,并获得了汶莱政府跨国许可证用于进口必需品。
1.2)暂停还适用于通勤者经陆、海港口出入境旅行以工作为目的。
新冠肺炎指导委员会不时会审查出入境旅行的考虑条件。
欲知更多详情,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旅行热线120与运营商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