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数年前针对木蔻山课题起诉前民政党槟州主席邓章耀诽谤一案,另两家本地中文报也同意达致和解,共支付7万5000令吉堂费。
这是随着邓章耀早前在槟城高庭上收回诽谤言论,并支付堂费7万5000令吉后,另两家中文媒体,即《星洲日报》及《光明日报》也同意支付堂费( 各付3万7500令吉 )达致和解。
林冠英在高庭外召开记者会时说,感谢有关当局同意在法庭以和解方式,让诽谤案告一段落。
他指出,这是证明槟政府处理政府事务时,秉持有效率、能干、有公信力及透明施政原则,而且通过公开招标,并且以民为本的政策,根本没有获得私人或个人利益。
“终究证明了清白,也再一次证明槟政府在处理事务时,是以民为本,照顾人民权利。清者自清,真金不怕红炉火。”
他说,虽然需要一些时间证明我们的清白,当然我们会继续下去秉持这个原则。
“我们一向来做政府,就是要帮人民,而不是害人民。做政府领袖也为人民着想,不是为自己着想。”
他也说,这些原则不但在法庭证明,也能在各方面的政策获得证明。
询及与媒体的案件未来会否以和解方式处理,他以邓章耀例子举例,指只要主要人物道歉后,就会考虑这种和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