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浮罗交怡售卖金目鲈鱼逾千令吉的海上浮船餐馆业者并没有违反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
浮罗交怡贸消局执法组主任阿都拉法指出,该名餐馆业者在每个菜单里有清楚列出价格。
他说,不过,当局在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发出通知给有关餐馆业者,要求对方展示文件以证明所列出的价格是合理的。
他是于周六(6日)接受马来报章《Kosmo!》询问时,如此表示。
此外,任阿都拉法说,当局不能干涉餐馆业者所设定的价格,因为对方出售的物品并没有在1961年统制品供应法令第5条文或佳节价格统制计划下,列为统制品。
他说,目前当局仅接获一宗投报,是民众通过社交媒体获知此事而向当局作出投诉,并不是顾客的投报。因此,他促请相关顾客若觉得有被餐馆业者欺骗,可向当局作出投报。
“顾客的投报相当重要,以便我们能获取进一步详情,以确保调查工作能进行得公平及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