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6日讯)陆路交通局透过执法单位最近向一名外国人因使用汽车运输工具运输拖车而被开出罚单,这一事件在网上疯传。
调查显示,Parminder Singh承认于10月31日中午时间在巴拉卡斯乌达玛路犯下有关条令。他当时正把一车辆从都东运到巴拉卡斯一个车厂。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28条,车辆不适合装载货物被判罚款汶币100元;根据《道路交通法》第29(1)条,载重超过车辆长度的车辆被判罚款汶币100元。此类违反可判最高罚款汶币500元。
陆路交通局也对该公司发出警告信给予经理或雇主和指示该名司机接受驾驶考试,同时还包括根据《道路交通法》第68章第22节对道路法(公路法)的考试。
据该机构称,如果他不参加或未通过驾驶考试,那么他的车辆执照将被吊销。
陆路交通局表示,民众可以分享有关违反交通法令的信息和照片,通过达鲁沙兰热线123或Whatsapp至833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