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4日讯)一名前石油和天然气部门官员被指控向承包商受贿。
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吴瑞明(37岁),被告之前也是卫生、安全与环境单位(HSE)的官员,被告对有关指控认罪。但在他对案情提出异议后被驳回。
据反贪污局的调查显示,2017年11月,被告向一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索取8000元作为贿赂,以此作为对公司进行有利“绿色评级”评估。
在宣读有关的指控,被告对指控认罪,但当被告人对向他宣读的事实陈述提出异议时,被法官驳回。
法庭随后将审判日期押后至11月17日,允许被告保释出庭。
反贪污局提醒公众人士,接受或向任何人提供贿赂是严重违法行为。由于案件涉及与公共机构的合同,被告根据《反贪污法令》第6(a)条被起诉,检察官并引用第7条文加重处罚,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