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本月起生效,24项新条文将赋权伊斯兰法庭审理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或鞭笞6下的案件,严管穆斯林的行为。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末马祖今日(3日)发文告指出,这项刑事法与过去最大的不同是加入24项新条文,将巫术、虚假指控、与尸体和非人类发生性行为、扭曲伊斯兰教义,以及滥用清真标志列为罪行。
他强调,这是加强和提升吉兰丹伊斯兰教法的第一个奠基石,这项法令经过了数个阶段的研究和观察,以便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
阿末马祖也是伊党丹州彭加兰吉巴国会议员。他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9列表的州属名单,州政府有权掌控伊斯兰教法。因此,修订伊斯兰法,包括《伊斯兰刑事法令》,都必须通过州议会。
“联邦政府负责协调和推动伊斯兰法,通过跟各州属、伊斯兰事务理事会(MKI)、以及宗教局属下的伊斯兰法律和民事法技术会员会商讨。”
“联邦政府对这项实施持积极态度,因为这肯定是我国提升和加强伊斯兰教法的开端。联邦政府也欢迎各州政府为提升各自州的伊斯兰教法立法所做的任何努力。”
“希望这些努力和愿望可以成为其它国家效仿的榜样。”
《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在2019年10月提呈至吉兰丹州议会,在州议会通过后,该法令在去年7月14日获得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御准,并于去年12月31日宪报为法律,今年11月生效。
阿末马祖在文告中引述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在上个月宣布时说,这项法令不仅仅是惩罚,教育社会、努力铲除邪恶和犯罪,才是实施伊斯兰教刑法的真正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