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周三批准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申请,将归还护照期限改至12月6日,但法官卡玛鲁丁表示,纳吉已没有第三次提出更改理由的机会。
以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表示,若没有给出合适的理由,法庭不会再批准其申请。
“法庭已读了申请人(纳吉)的申请和支持宣誓书。我相信申请人的理由是合理的,因此控方沙菲益哈欣副检察司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没有合理的辩解,法院就会被误解为随意批准。”
他表示,申请人第一次的理由是去新加坡探望临产的女儿,第二次是申请协助马六甲州选举。
“我在此提醒,申请人不会有第三次提出理由的机会。”
他续说,在考虑了合理的理由后,法庭允许申请人在12月6日当天或之前,将护照归还给法庭。
审理此案的其它2名法官,是诺丁哈山及哈山哈扎。
上诉庭原本在10月18日已批准纳吉暂时取回护照,允许他在10月20日至11月22日期间,前往新加坡探望待产的女儿诺丽雅娜。诺丽雅娜已在周一(1日)诞下二胎。
不过,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随后告诉法庭,在德国接受治疗的巫统主席拿督斯阿末扎希,委托纳吉协助监督巫统竞选11月20日举行的马六甲州选举。
因此,纳吉在10月21日再度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宣誓书,向法庭申请暂取回护照期限改为10月25日至12月6日,而3个刑事高庭的法官已在10月26日批准。
2020年7月28日,纳吉面对7项控诉,分别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刑事失信案、洗钱和滥用职权,案件目前处于上诉法院的上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