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日讯)近日,有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显示一辆载有起重机货车载着一辆自卸车经过巴拉卡斯乌达玛路,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就此事展开调查和采取行动。
陆路交通局在联系上涉事司机后,结果发现该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条例》第68章第22(C)条,即“结构上不适合用作其他用途的车辆,并可能导致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按照要求重新考试的规定,如果发现重新考试不合格,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同时对其采取开出罚单的行动。
起重机货车车牌号码为BAH 7455,其车辆属于Malawaring有限公司,携带危险负载(罚款汶币100元)、卡车不适合载货(罚款汶币100元)和未经警方或陆路交通局许可超载(罚款汶币100元)。
此外,陆路交通局亦已向该公司经理或拥有人发出警告信。如果该公司将来犯下任何其他罪行,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暂停该公司的公共服务车辆许可证。
此类违法将第一次被判罚款汶币100元,第二次违法被判罚款汶币200元,直到第四次违法,将会提交到给予法庭接受审讯。
陆路交通局提醒民众,尤其是道路使用者,要时刻小心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法律,以维护道路上的共同安全。
在此之际,该局也感谢并欢迎民众的合作,通过达鲁沙兰热线123或通过WhatsApp应用程序至+6738333123,附上照片和/或视频,投报和分享与道路交通违法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