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7日讯)宗教部清真食品控制单位在穆劳渥村林巴吉路起获一间没有效认证的屠宰场。
根据公众举报,该部门的执法人员于凌晨5时前往该屠宰场,现场发现有两名工人在切割一头水牛。
他们还发现重达68公斤的牛骨、牛肺(18.7公斤)、肉(85.4公斤)、水牛头(20公斤)、其他器官(37.4公斤)和皮(32.2公斤)。
所有屠宰食品都被没收并带到回教部进行取证和调查。
该案件正在根据清真肉类法令第183章第10条进行调查,罪名是在没有效祭祀证书的情况下进行屠宰活动供公众食用。
如果被判有罪,该罪行可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或40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部呼吁屠宰场业者和当地肉类供应商遵守为民众福祉而实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