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中饱私囊案;54岁前小学校长星期四面对3项侵吞用来资助给穆斯林孩子的天课的控状后,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诺阿兹米达诺被控两年前在雪兰莪州双溪毛糯一间小学担任校长期间,使用7万5000令吉天课;他于5月一度被反贪污委员会拘留助查,并已于7月1日起,被到调到雪州教育局心理辅导组。
根据3项控状,来自万挠菁乡岭的被告,被控在2019年6月17日至19日之前,在绍嘉娜乌达玛一间银行,盗用这笔来自私人公司的天课,作为私人用途,而非在开斋节捐给符合资格领取资助的该校学生。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公务员刑事失信)。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少两年与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他在聆听每一项控状后,都对法官罗兹拉沙列表示不认罪。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诺尤斯里沙,建议被告以8万令吉,作为所有罪状的保释金。
同时,主控官也建议被告交出护照、每月第一个星期到邻近反贪会报到,以及在案件审讯结束前,不得骚扰证人。
但是被告代表律师诺拉西京表示法官,以被告患有血压高,以及承认妻子与6名孩子的经济为由,要求保释金减到1万5000令吉。
“被告的6名孩子中,有两人还在求学,4人已工作,他每月要承担房屋、轿车与孩子教育的费用。”
法官最终同意,被告的保释金为3万令吉,并要有一名担保人,并交出护照,以及每月第一个星期到反贪会巴生办事处报到一次,且不得骚扰证人。
此案于11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