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别委员会促政府成立儿童委员会,并制定相关法令和提供资金,来处理妇女与儿童暴力案件。
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委会主席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政府有必要设立独立法定机构的儿童委员会,并制定《儿童委员会法令》,且提供足够资金以履行该委员会的职务。
她说,特委会于周四(7日)邀请召开第4次会议,并邀请妇女及儿童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出席会议。
阿莎丽娜也是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她周六发文告表示,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和乡区发展部的官员、人权委员会、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NCWO)、妇女行动组织(AWAM)、创新和改善儿童权利组织(CRIB)、妇女援助组织(WAO)、妇女醒觉中心(WCC)等,都派代表出席会议。
“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则特别受邀出席会议。”
“非政府组织代表,对儿童委员会的角色、儿童法庭和对抗家暴委员会(JKMRT)的角色提出各自的看法。”
阿莎丽娜也是首相特别顾问。她说,会议也讨论加强协调各州处理家暴案例的情况、扩大透明的全国资料收集系统,与监督和应对妇女及儿童暴力案件。
“为了确保相关机构的透明和问责,儿童委员会及儿童法庭和对抗家暴委员会也需要每年对外发布年度报告。”
她也提及,参与会议者也认同,有必要提高利益相关者的能力建设,进而提高整个程序效率,包括紧急施援管理、警方执法和法律援助。
上个月,阿莎丽娜批评,马来西亚至今仍然缺乏特别法庭,来审理儿童遭性侵案件。
国内首个处理性侵儿童案的特别法庭,是于2017年6月于布城司法宫成立。
同年7月27日,时任妇女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披露,妇女部和旗下机构合作修订各种法令及政策,以打击儿童性侵案及身体虐待案。
第二个性侵儿童特别法庭,则是在2018年4月于砂拉越古晋成立。之后,再也没有任何州属设立特别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