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27日讯)8名男子涉及触犯第204章传染病法令62A(2)条被控上斯法庭。
汶莱皇家警方是在8月22日(星期日)上午时分接获投报,一群自行车骑士出现在布吉西拉而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9名男子正进行团体活动。他们分别是8名本地籍及1名永久居民。据警方调查,部分被告已预先计划好活动,而其他被告是在该区巧遇后一起骑自行车。
其中一名被告处获得的照片还显示,被告在该区小道上的几个地点聚集,在休息点休息时,大多数被告甚至没有戴口罩。
副检察官阿米努丁陈述事实时提到法院根据卫生部长于2021年8月9日的指示,根据传染病法第 62A(1) 章第204章,大规模群体控制措施集会将受到进一步限制,而有关群体则在管制期内,众被告违反了上述指示。
检查官提出,被告们在意识到当前的疫情所需采取的措施后,无视这些控制措施以及卫生部和前线人员的努力。
在判决中,地方法官彭基兰哈兹拉同意检举官控词,即威慑判刑是必要的,以确保公众不会轻视措施。
地方法官判处彭基兰哈芝朱乃迪(55岁)、沙娃(52岁)、哈芝卡里安(54岁)、莫哈默(60岁)和 Foo Chee Vui(39岁)监禁1个月及罚款6千500元,并判处罗斯里、拉音(39岁)及哈伦(60岁)被判罚款5千500元及监禁1个月。判决指出,预先计划出游的被告,比那些打算独自骑车但巧遇加入的人更应该被判刑。
被告被指示在今年10月28日之前全额支付罚款。
总检察长办公室提醒公众,参与群众活动的人聚会,包括集体娱乐活动,以及任何其他违反卫生部长发布的指示和控制措施将可能被起诉。在传染病法第204章下,最高可处以罚款汶币1万元和初犯者监禁6个月,最高可处以罚款汶币2万元和对惯犯的1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