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辩方律师郑宝德形容,阿末扎希的案件非常“奇怪”,因为由始至终,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提呈上法庭,证明有不当行为。
他为案件陈词时,向承审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指出,8名证人包括企业家朱纳、哈尼法、德达飞讯集团副董事总经理周本本(音译Chew Ben Ben)及阿兹兰,都在庭上证明给予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的关款为捐款。
“他们知道款项为捐款,是为了慈善与政治目的,而不是为了换取政府的计划。”
“我们对于控状感到很奇怪,除非控方能引述其他一样证据的案例,证明证人都指钱不是贿赂金,惟被告却被控告贿赂。
他重申,捐献并非犯法,控方必须证明付款的原因,是否有罪。
柯林劳伦斯此时则提醒称,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政治献金也是贿赂。
现年68岁的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面对47项控罪,分别是12项失信罪,8项贪污罪、27项洗黑钱罪,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上千万令吉款项。
柯林劳伦斯称,控方的立场是,阿末扎希案有证据证明政府合同被授予几家公司,随后被告即获得了款项。
他要求辩方针对根据事实作出推断,惟郑宝德指只有当有证人直接指证时(关于付款的目的),法院才能推断付款的原因。
审讯明日继续,副检察司拿督拉惹罗仄拉将开始她的结案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