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环境局已经开档调查造成士毛月河滤水站两度停止运作的工厂,以对业者进行提控。
环境及水务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因受气味污染物质(OCS)引起污染,以致士毛月河滤水站必须停止运作。
雪州水务局在本月2日及3日的调查中发现一家运作中的工厂,并取获了数个工业污水排放样本及河水样本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调查发现,在工厂最终排放点进行的空气质量监测成功侦测到空气中的几种物质,包括有机化合物(VOC),与当局取获的受气味污染河水样本中的成分相似。
基于以上的新发现,雪州水务局已经依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8(1)(a)条文,向有关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POK)通知,以即刻暂停污染及工厂排放,直到进一步的调查完成。
有关案件将在1974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及2009年环境素质(工业废水)条例下进行调查,一旦罪成业者可在第25(3)条文下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也取获了证据,包括废水样本,以在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1(1)(c)条文,即水源污染罪行下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