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周二在188人出席、180票赞成下,通过有“反谷歌法”之称的《电子通讯商业法》,禁止美国科企谷歌及苹果等平台以其垄断优势,向软件开发商收取程式内收入的佣金。
该法除禁止科企向软件开发商收取佣金外,韩国政府亦可以介入调解有关程式收费和退款等纠纷,而调查程式商店营运者,目的是保护用户权益。谷歌发言人发声明指,会研究如何配合该法,并解释向软件开发商收取佣金是为保持旗下平台免费。苹果声明则指,法例可能影响旗下平台逾48万个韩国软件开发商,令其从中获得较少商机。
韩国成为首个主要经济体向科技巨企采取此类限制。美国有两党议员上月也提出类似法案,限制科技巨头垄断。谷歌及苹果公司因对旗下平台的软件开发商,收取高达30%的内购佣金,一直备受外间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