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30日讯)遵照苏丹陛下御辞,首相署在8月14日宣布有关“跨境活动暂时终止”和“往返印度,扩展到从印度至次要五个国家的暂时终止”延长16天。
首相署今日发文表示,上述的终止跨境活动继续暂时延长15天的条例如下:
1.1、暂时终止外国公民通过陆路和海港入境,包括过境汶莱,但汶莱政府批准的入境和过境旅行除外;仅可考虑持有汶莱政府发出过境许可证的过境车辆进入和过境汶莱,前提是旅行者已获得当局的旅行批准,并且将遵守现有的入境条件和程序,用于以下目的:
(i)政府公务旅行;
(ii)需上学的学生;
(iii)紧急服务(如救护车、警察和军队);
(iv)在汶莱政府签发的跨境许可证中经免疫接种的外国注册运输经营者,以进口必需品。
1.2、在汶莱注册的跑腿人士,处理检查站暂时停止收集和交付私人物品;
1.3、暂停以工作为目的的陆路和海路通勤者。
2、暂时停止往返印度次要五个国家,即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从2021年9月1日至15日延长15天,适用于以下目的:
2.1、所有从或经过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任何机场的外国公民入境旅行。但是,根据卫生部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允许外交护照持有者和在汶莱工作的武装部队成员进入我国。
2.2、通过汶莱过境所有从印度次大国出发的外国国民(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
2.3、出于任何原因或商业原因,从汶莱前往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的出境国旅行。但是,外交护照持有者和在汶莱工作的武装部队成员,以及持有已被撤销/取消的就业或家属准证的外国人或“特别授权工作准证”或“专业到访签证”在汶莱暂时工作,并将永久返回各自国家。
2.4、暂时停飞还适用于已通过预授权航班从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进入汶莱的预先批准外国国民,因此已被暂停。
上述考虑出入境旅行的条件将不时由跨境事务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查。
欲知更多详情,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旅行热线(120)与运营商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rave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