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砂团党南区工作坊宣教刘天亮昨日文告披露,在1963年7月9号,英国和砂拉越、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联邦4个地区的代表在伦敦签署了第10760号马来西亚合约(MA63),同意联合成立马来西亚。
“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正式诞生了。可惜的是我们每年的国庆日并不是在16日这一天,而是延用了马来亚联邦在1957年8月31号独立于英国的日子。值得一提的是马来西亚成立后也延用了1960年在马来亚联邦通过的内安法令,允许政府绕过司法程序捕人入狱。”
他指出,1965年新加坡不欢而散,脱离了马来西亚。从此马来西亚从4脚变成了3脚关系,从此跌跌撞撞,不平衡不平静的走到今天,留下太多遗憾和茫然。
“1969年,马来半岛发生5月13日暴乱。两天后,政府根据联邦宪法150(2)宣布实行紧急法令,并在全国,包括平安无事的砂拉越及沙巴实施。”
他表示,1974,在紧急法令阴影下,国会通过了石油开采法令,把砂拉越海上及陆上的石油及煤气的拥有权及开采权完全转移授予国油公司,Petronas。砂拉越只能收取可怜的5巴仙的产值税!
“1976年8月27日,国会通过宪法修改,把砂拉越从合组马来西亚的伙伴地位,降级为马来西亚的第13州。”
他说,2011,紧急法令及内安法令结束。马来西亚契约及自主权益等课题开始成为政治热门课题。民间的本土意识也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形下,2012年的海岸权法令(TSA2012),仍然在国会通过,把砂拉越的海岸权从200里限制到3里以内。
“呜呼哀哉!不知砂、沙两州的国会议员是否在梦见周公之后,睡得安心甜蜜?无论如何,人民已经开始思考,开始质问。我们的资源为什么总在不知不觉中流失?谁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
他补充,有些人指出,许多在国会通过的的涉及砂拉越及沙巴的法令,包括1974年石油开采“干捞法令”,1976年及2012“降级”法令,其实并未在砂立法议会辩论通过,所以不成立,不合法。
“也有人认为(MA63)原本是联合国注册的国际合约,不能单方面对任何一方的权益作出片面修改。遗憾的是,长期执政的州现任政府并没有真正去反对和纠正错误,更无能力争取更好的权益,只能偶尔打打嘴炮,自乐自娱,自欺欺人罢了!到如今正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说,老一辈朋友,尤其是亲身经历者大多数已经垂垂老矣或已怅然作古。希望所有志之士,尤其是年轻的朋友们,好好回溯历史,温故而知新;开拓未来,掌握砂拉越更繁荣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