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卫生局联合数个执法单位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25日,展开的一系列突击行动中,充公255箱未注册的中药连花清瘟胶囊,总值7000令吉。
槟州卫生局主任拿督阿斯玛雅尼发文告指出,药剂执法单位、药剂服务部门槟州卫生局,分别在去年7月27日、今年7月18日、23日及25日在住宅丶餐馆丶中药店及购物中心的售货柜台展开突击行动。
她表示,执法人员在收集情报后展开行动,前后共充公总值255箱价值共7000令吉的未注册的中药连花清瘟胶囊。
她说,未注册的中药连花清瘟胶囊相信是从中国违法进入国内。有人声称,有关产品可以治疗新冠肺炎,这可能会引起公众的困惑。
她指出,该局将依据1952年药品销售法及违反1984年药物与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展开进一步调查。
她提醒,民众在购买任何保健品前,须确保都有全息安全贴纸和产品注册编号(MAL)。
她提及,民众可浏览http://www.npra.gov.my丶致电国家药剂热线中心1-800-88-6722,或从Google Play Store丶Apple App Store或华为AppGallery,下载NPRA Product Status大马药剂监管局产品状态手机应用程式,查询相关产品注册状态。
她也鼓励公众,通过https://moh.spab.gov.my/ 网站的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投诉及提供资料,或拨电04-2292319(槟州药剂执法部门)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