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3日讯)未经事先批准安装深色玻璃、塑料或窗帘的车辆在道路违法行为中名列前茅,从2021年1月至6月记录了1千534起案件。
第二高的违规行为涉及车辆停放在未指定的区域,共有1千193起记录在案。
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属下陆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代总监彭基兰阿都沙兰昨天在交通与通讯部举行汶莱国家安全理事会新闻发布会时,作出上述表示。
彭基兰阿都沙兰还列出了同期记录的其他违规行为,例如改装车辆以更改原装规格 (1千042)、超速(914)、未使用安全带(548)、驾驶执照过期(394)、使用手机 在路上打电话(331)、磨损或光秃轮胎(292)、贴Sun X或有色薄膜贴纸(266)以及无证驾驶(254)。
他说,“汶莱国家安全理事会包括陆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将始终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尤其是车辆驾驶员,始终遵守道路交通法律与法规。”
“执法机构与汶莱的其他机构将不时加强联合行动,以确保所有道路安全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