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因擅自在汽车车牌挂上霹雳州苏丹封赐“拿督斯里”勋衔的徽章而违法,被告周一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哈米(55岁),于上个月因为在没有获得霹雳州苏丹的书面批准情况下,在其宝腾X70休旅车牌上挂上霹雳王冠勋章(S.P.M.P.)而被控。
被告被指控于今年6月4日,下午4时在新山Setia Tropika的Caranday Park路做出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勋章相关罪行法令,并与2016年霹雳州徽章、勋衔及封赐法令第3(1)(d)条文(防止不正确使用)同读,且可在同法令下第3(3)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50万令吉的刑罚,或两者兼施。
审讯进行时,柔佛州检察长东姑阿米扎基曾提出2万令吉保释金的建议,惟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以2名孩子尚在求学,而他本身则因疫情影响收入的理由,向法庭要求减少保释金。
法官旺莫哈末诺里斯山在聆听双方说词后,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件将于今年9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