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世界卫生组织紧急授权使用清单的新冠疫苗,亦能入境欧盟国家,欧盟驻马代表强调欧盟疫苗护照属实用工具,非强制性文件。
欧盟驻马代表澄清,欧盟没有禁止未获得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认证新冠疫苗的接种者,入境欧盟国家,只要欲入境者接种世卫组织(WHO)列入紧急授权使用的新冠疫苗,并且符合入境国家的规定,就能够入境欧盟国家。
欧盟驻马代表周三发文告解释,欧盟电子免疫证书(欧盟疫苗护照)旨在为到欧盟国家的旅客提供便利性,仅是一个实用工具,非强制性文件。
“该证书是欧盟国家公民和居民,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一种电子证明。”
文告也表示,欧盟27个成员国已针对非必要旅行达致准则,即欧盟原则上批准完成接种欧州药品管理局认证的疫苗,包括在欧盟上市许可未涵盖的设施中生产的疫苗,以及完成接种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紧急授权使用清单疫苗者入境。
“欲前往欧盟国家,进行非关键旅游者,必须持有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但,这不一定是欧盟电子免疫证书,因成员国依然能够接受第三国签发的疫苗接种文件,而这个文件必须涵盖个人身分、接种疫苗牌子和接种日期。”
无论如何,欧盟驻马代表补充,欧洲电子免疫证书与大马免疫证书是对等的,而欧盟代表未来也会与大马政府商讨这方面的问题。
日前,欧盟推出的电子免疫证书,仅承认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认证的新冠疫苗,引起争议。
国家冠病免疫计划协调部长凯里更要求欧盟驻马代表解释,为何欧盟不接受部分地区,如韩国和泰国阿斯利康工厂生产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