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6日讯)高庭驳回了一名涉及导致骑自行车者死亡事故的妇女提出的上诉。
被告Sumeiati Sanip于2020年10月26日在高庭承认粗心驾驶,并被判罚款汶币4千元,或坐牢四个月替代。
代检控官作为代表答辩人,将案件事实提交给法庭,法庭称Sumeiati于2017年3月2日驾驶汽车并在进入班丹路/森卡门德里路的“Teko”环形交叉路口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的人相撞。
2017年3月6日,骑自行车者受重伤导致死亡。
汶莱最高法庭首席大法官表示,“申请人没有可辩驳的理由要求减少罚款并按提议付款。”
首席大法官在考虑案情后,认为没有理由减少罚款,他认为这并不过分。
法庭还认为,在进一步反映案件以及量刑,法庭给予被告七个月来解决罚款的事情后,以让被告有更多时间缴付罚款是“完全不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