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拿督斯里阿克里宣布,所有自雇者曾获得的一次性批准行动信函,将在下月7日前失效,他们需重新申请14天批准信函。
他星期二发表声明,警方早前允许自雇者如水喉匠、维修工人或没有雇主的路边摊贩,申请的一次性批准信函,原本于星期一(28日)届满,但当局允许该信函的有效期限,延长至下月7日(下星期三)。
声明指出,在国家复苏计划首阶段下,下月7日后的行动信函,上述自雇者需重新申请行动信函,而这项信函的期限维期14天。
“过了14天后,自雇者需重新申请(行动信函)。”
声明强调,公众在警局办理事务时,需遵守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