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老越20日讯)砂拉越消防与拯救局针对昨天下午3时许,发生在老越甘榜柏里巴1间屋子起火事件,其中1名正在执行灭火工作的消拯员遭现场的民众殴打而表示感到遗憾。
砂消防与拯救局今早发文告指出,民众殴打正在执勤的消拯员事件是第一次在砂拉越发生,该名消拯员在行事时表现专业,并通过适当管道做出回应,昨晚9时14分已向警方报案。
于今晨12时45分,该名消拯员决定向警方销案,是因为出手打伤他的人士已向他道歉,该人士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因为当时看到自己的家园起火而导致情绪失控。
砂消防与拯救局希望社区尊重和了解消拯员在火患和救援事故中的职责和责任,消拯员是以专业态度履行职责,解决任何问题。
在1988年消防法第51条文的解说,任何人属意诅咒、攻击、扰乱、阻挠或扰乱任何消防员、辅助消防员或官员、在履行职责时采取行动的志愿消防员或协助消防部门的任何其他人,以及救援人员,一经定罪,可罚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消防与拯救部希望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社区应支持消拯员进行防火工作。
以上火患事故是于昨天下午发生在老越甘榜柏里巴1间高脚木屋,老越消拯局于下午3时18分接到通知,起火是单层屋子,不料消拯员在进行灭火工作时,其中1位正在实行任务的消拯员被民众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