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管制令3.0期间,电影、电视、纪录片、动画和音乐制作的拍摄,只能在地方政府(PBT)和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的摄影棚进行。
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发文告宣布,下周二(25日)起,所有电影、电视、纪录片、动画和音乐制作的拍摄活动,必须在地方政府和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的官方摄影棚进行,而指定的摄影棚包括Finas摄影棚、依斯干达马来西亚影城和Jelas Juta摄影棚等,而摄影棚的开放时间,是从早上8时至晚间8时。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摄制现场必须以最少的工作人员、不能有观众参与,制作公司也需申请特别拍摄证书(SPP Khas)才能进行拍摄工作,并且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制定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
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也提醒,所有制作公司在拍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做足防疫措施、对所有参与制作的人员进行冠病检测、清洁和消毒工作场所、保持肢体距离,员工安全程序及紧急的措施。
文告说,有关更多最新的创意产业SOP详情,可到该局网站www.finas.gov.my,以及官方脸书、Instagram和Twitter查询。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03-7968 2182 或电邮[email protected]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