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宣布,在行动管制令3.0期间,拥有特别电影拍摄证书(SPP khas)的录影制作队可继续在录影室内进行拍摄工作,惟必须遵照标准作业程序。
此外,电影院在这期间,不被允许开放,除了露天汽车电影院(Drive-in Cinema),一样要遵照标准作业程序。
随着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全国进入行管令3.0,国家电影发展局也宣布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
“录影制作无论是电影、电视、纪录片,动画片或音乐节目等,都被允许在录影室内拍摄,然而必须限制摄制团队人数,不能有观众;制作单位也必须申请特别电影拍摄证书。”
国家电影发展局也宣布电影院在行管令期间,不被允许开放,惟露天汽车电影院却被允许。
“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所定的标准作业程序及相关指南,包括防疫措施、筛检、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员工安全程序及紧急的措施。”
详情可参考www.mkn.gov.my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