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五金销售员受到40岁前屋友诱骗,以转租旅游胜地酒店客房可获高回酬的误导,白白奉上一万令吉后逾半年后,不但连一分一毫钱的回酬都没有,对方甚至失联。
事主颜伟贤也声称,这名前屋友也拖欠屋主大半年的2000令吉租金,虽然三方已签下还钱条约的规定,但对方搬走后没有回应,迄今不了了之。
更吃惊的是,事主较后上网查询后,怀疑对方曾以同样伎俩诈骗他人,相信损失介于数千到数万令吉。
事主星期四在直辖区行动党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召开的记者会,叙述案发始末时,也坦承自己当时是因贪而受到欺骗。
去年7月左右,事主搬到文良港某共管公寓租房,认识这名男子,并在后者有意无意地游说下,于该月20日交付一万令吉现款投资金额。
事主引述对方的说法,声称转租酒店客房的稳健回酬投资计划,只要投资一万令吉,每星期便可获得100至700令吉左右回酬。
对方也声称在该旅游胜地的公司法律部门工作,但在过去半年来被目睹几乎都待在房间内。
事主指基于当时行动管制令逐渐放宽,旅游业逐步开放,因此才有信心“投资”;他也经常向对方催讨“回酬”,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待他得知屋主也遭拖欠房租后,就连同这名男子共3人于1月3日一起到文良港警局解决债务,并在警方的建议下,立下分期还钱的条约,不过,对方于一月中旬搬走后就失联迄今。
事主形容对方甚为谨慎,不曾留下任何照片,后者也已申请第一户头存款提领计划(i-Sinar)及提款,但不曾还钱给他。
大众对投资活动不明 游佳豪:易遭有心人诈骗
游佳豪认为,此事反映一般大众对于投资活动不明了,因此容易遭有心人诈骗,但也有人是愿者上钓。
他劝告公众,若发现对方不要通过银行交易,这说明可诈骗的成分很大。
同时,公众受促要以正规管道进行投资活动,若来历不明可能会出现官司纠纷。
出席记者会的有该局副主任林晋伙、甲洞行动党支部秘书殷志强与党员黄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