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分析,爱炫、生意用途与藉机行骗,是造成我国拿督氾滥的原因,甚至有人分斯付款甚至高价购买头衔。
他说,我国只有最高元首、苏丹与州元首,才有资格颁发勋衔,至于外国颁发各种勋衔,即使是英女皇颁发的勋衔,也须要元首批准,才能受到大马承认。
他指出,警方上星期侦破约120名国人在印尼获得“苏丹英德拉吉里”册封“拿督”勋衔一案后,该部接到许多公竻来电询问,其中不乏一些“拿督”。
他引述这些“拿督”的话,指当初拿了这个头衔,现在如何是好?
他表示,也有一些人承认是为了爱炫或做生意,而以6万或12万令吉,购买头衔,甚至以分斯付款方式交易;但一旦失去了头衔,就感觉没面子。
“有些人说:我做了拿督,太太是拿汀,如果没有了,如何面对大家?”
张天赐星期二召开记者会时,这样指出,他指自己在2003年曾向时任管理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莱斯雅丁反映此事,待2017年政府才落实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法令),对付不实与涉及头衔非法交易的活动与人士。
他感慨,这些不受我国承认的“拿督”,或他们从事的不法活动,已令真正受封者蒙羞。
他劝告那些已在外国受封其他头衔的人士,不得利用这些头衔在我国进行不法交易。
出席记者会的该部高级法律顾问拿督汤木也提醒没获得受封者,不得在车牌安装头衔;这些人也不得在工作名片印制受封头衔。
他说,若从商者受误导以为对方因在社会有名望有地位而受封头衔后签约,一旦生意欠佳而不满,可使用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假藉受封头衔而索赔。
另一方面,出席记者会的马来西亚联邦拿督理事会(MDPM)副主席拿督郑源炳宣布,目前筹备成立一个以该理事会为首的一个全国拿督协会,以遏止假拿督头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