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企图将16粒猫山王榴梿带出国,被执法官员揭发后拦截,并没收所有榴梿助查。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MAQIS)雪州局长占里哈欣星期四发表声明,星期二中午12时30分,一名男子携带装有16粒榴梿的4个箱子,在雪邦吉隆坡国际机场,准备运到外国。
但是,对方无法出示出口准证与检疫证明书,而被当局没收所有榴梿。
这是该局与关税局合作展开的行动,根据2011年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第11(2)条文,无法出示植物、动物、牛胴体、鱼类、种植物、土地或微生物输出外国的证件,可在该法令第11(3)条文下面控。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该局强调,在全国出入境关口严厉执法,以确保国内的种植物与食品安全使用,而运到外国的食物,也遵守指示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