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挖矿机集团两年来盗窃电力,令国能损失300万令吉!
星期三(17日)中午12时,警方联合国能公司,在蕉赖皇后镇一间店寓内,拘捕一名缅甸男子与印度籍男子(31与35岁),他们是比特币挖矿机员工。
随后,警方在附近地区的5个单位展开的行动中,拘捕两名44与45岁华裔比特币挖矿机负责人;这两名男子在警员突击时,逃走不遂。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赛夫星期五召开记者会说,这个集团活动两年,他们专租赁或购买店寓顶层单位,并安装隔音门,避开执法人员的取缔行动。
警方共搜到250台比特币挖矿机、一台手提电脑、4台电脑中央处理系与两台电脑荧幕、18组轮滑工具、两个路由器、两张桌子、3个电脑键盘、两个滑鼠、3组电线与一个电子测量器,总值80万令吉。
目前,警方从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与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查案。
同时,落网者也可在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7(1)条文下受到对付。
一旦罪名成舟,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过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