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有正当职业的男子,竟靠劫掠单独摩托车女骑士这等不法“外快”,为自己的生意周转与购买名车享乐,甚至购买女性服饰来讨女伴欢心!
这个名为阿约党(Geng Ayoi)的匪党,于2018年崛起,他们的作案手法,是以独自骑摩托车的女郎为目标,一前一后各骑摩托车尾随目标,若第一人劫掠失手,第二人便迅速趋前,劫掠已被吓得惊惶失色的事主的身上金饰。
之后,他们把贼赃脱手卖给一名叫昂亚(Angah)巫裔男子,虽后者未落网,但警方已掌握他的资料。
根据警方纪录,警方查悉,这个善于“补位”作案的匪党,单单去年便涉及321宗案件;今年迄今则有26宗案件。
随着这类案件频繁发生,警方成立以吉隆坡警察刑事调查局主任为首的专案小组,深入调查后,终瓦解这个匪党。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赛夫星期五发表案情说,上月26日下午2时,一名32岁女郎在旺沙玛珠地区独自骑摩托车,突遭匪徒强扯价值6000令吉的金手环。
警方据情于7小时后的同一天晚上9时,在雪兰莪州鹅唛地区,拘捕两名涉案的31与35岁巫裔男子。其中一匪从事炸鸡工作,另一人从事出售电子烟业务,他们承认涉案,但接受尿液检验后,证实没有吸毒。
警方在行动中,搜到4辆相信作案时骑的摩托车、数片改装过的车牌,与两辆价值共28万令吉的本田思域FD轿车与丰田Vellfire休旅车。
调查发现,他们每月平均可牟取价值五、六万令吉的金饰,而有关两辆车子是匪徒作案所得购买的;除此,他们也利用出售贼赃的方式,来维持生意资金周转。
基于无法找到部分贼赃,警方援引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第4(1)(a)条文,将他们延长拘留至3月7日,同时与警方商业罪案调查局调查后,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条文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