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印裔男子今日被控涉嫌在脸书群组发表污蔑警方及挑拨种族和谐言论,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哈利达斯来自森美兰,他于2018年3月26日在脸书一个名为”Defend People’s Rights Group”的专页,发表了污蔑警方及挑拨种族和谐言论文章,而此文章也被转载至www.makklada.org的网址。
该文章内容中涉嫌污蔑警方及伤及他人感受,随后,一位居住于亚依淡的民众在2018年3月28日阅读到该文章后,前往警局投报。
被告触犯198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若之后再犯,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被告也于去年11月因上载一则长达17分钟的影片,质疑阿育甘的诚信,同时也直言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失职,而被提控上庭。
主控官娜比拉原本建议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但若法庭允许保外,保释金至少是3万令吉。随后,法庭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保释人保外及不可在这期间于网上发表相关内容,该案件定于3月11日过堂。
此外,据悉,被告哈利达斯也是脸书”Defend People’s Rights Group”专页群主,他常在该专页上载批判政府及执法单位课题视频及言论。